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浏览次数:

2021年度部门预算

公 开 报 告

2021年2月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2000年,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4万人。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教学设施相对完善、教学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民族院校。

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9148人。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8个教辅单位,41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日语(服务外包方向)等6个本科专业属于校企合作专业。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

二、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专任教师443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4.3%,其中博士1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6.1%,其中二级教授5人。教师队伍中,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自治区“111人才工程”、“草原英才工程”、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8人次;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个一批”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草原英才”工程后备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2人;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1人。

学校设有数学、教育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2个国家民委建设学科。学校现有国家教育部“蒙古国研究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共建的“新时代内蒙古三少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一带一路沿线汉译学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委“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委“内蒙古语言与翻译中心”、自治区“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和“应用数学与大数据实验教学中心”等7个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民族院校应用型学科专业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重点研究基地“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少数民族语言分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国家民委“蒙古语翻译重点研究基地”、高等教育出版社“民族院校英语教学改革与研究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内蒙古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自治区教育厅“蒙古语翻译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教育厅“新时代民族中小学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教育厅“外语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基地”等10个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蒙古文信息处理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民委“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个重点实验室。

学报《蒙古学研究》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A级学术期刊,被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名单。“蒙古学研究?历史文化研究”立项为自治区高校“名栏建设”项目,“民俗学研究”等2个栏目分别获得“第四届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奖”与“首届全国民族地区学报名栏”奖。

学校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英国、菲律宾等国家的高校和教育组织以及台湾、香港地区高校和教育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央民族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南京工业大学和区内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和交流;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轻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与区内外有关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大学生实习协议,选派学生顶岗实习,开展实践训练。

三、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政治教育,构建了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多次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学校连续四年荣获“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首批自治区“平安校园”。学校那达慕文化节和校园足球是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校园乌兰牧骑与21家旗县乌兰牧骑建立了合作共建关系。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遵循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创新、内涵、转型、开放、和谐发展理念,以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重要使命,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入落实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开放发展战略为牵引,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内涵发展,稳步实施转型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人员基本情况

部门本级共606个编制,实有835人。其中在职581人,离休2人,退休217人,长期聘用35人。

五、部门核算范围

本单位是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一级预算单位,我校核算范围只包括学校本级,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28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88.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99.17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88.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288.0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为21288.08万元。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88.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99.1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88.91万元,占总收入75.58%。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2021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00万元,其中学费4100万元,住宿费收入900万元,占总收入的23.49%。

(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2020年部门结转199.17万元,占总收入的0.93%;其中高等教育支出结转71.2万元,包括体美劳教育资金20万元,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2.41万元,高等院校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资金36.67万元,自治区校园足球试点项目0.12万元,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基金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结转127.97万元,包括融合通信、计算、存储功能的多场景适用智能边缘计算3.01万元,货架行走四向搬运机器人的研发与应用80万元,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6万元,基于AR/VR和识别应用的蒙古族传统服饰大数据平台38.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2128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6.91万元,占总支出的77.02%;项目支出4891.17万元,22.98%。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6396.91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1532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公用经费支出107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

1、人员经费支出

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15323.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93.45%,占总支出的71.98%,比2020年增加877.31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1073.55万元,比上年经费增加868.77万元。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6.54%,占总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891.17元,已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9.17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79.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812.17万元。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为,商品服务支出为2652.2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8.00万元,资本性支出630.9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088.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99.17万元,合计1628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25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8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类12820.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59.0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081.0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支出127.97万元。

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较上年变化情况

2020年度总收入预算为1945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58.8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20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288.08万元,比2020年增加1829.25万元,增长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0.08万元,主要由于学生数量增加,按照生均拨款核算的财政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800万元,由于学生数量增加,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增加;另外还增加上年结转199.17万元,部分财政专项未能完全支出,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较上年变化情况

2020年总支出预算为19458.83万元。基本支出14650.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6.05万元,公用经费为204.78万元;项目支出为4808.0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88.0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829.25万元,增长9.4%。基本支出增加174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77.31万元,主要由于人员社保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868.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83.17万元,主要由于上年结转财政项目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中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我校“三公”经费是由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安排,累计安排支出4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学校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409.16万元。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04.38万元,增长率99.80%,主要由于呼职南校区划归我校后水电暖等日常运行维护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水费88万元,电费100万元,工会经费95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8.50万元。政府采购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图书”、“信息技术服务”“教学专用仪器”等内容,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7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度我校国有资产大部分均由本校占有并使用,仅校内无法向师生提供的商业活动,对外出租房屋,提供经营场所,用于满足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服务需要,房租出租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本年度预计该项收入278万元。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在校内进行巡逻,防范火灾发生;1辆机要通信车,用于传递、运送机要密钥文件;其他用车8辆,主要用于学校师生外出实习实践、培训等服务。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年部门预算绩效编制要求,我校2021年预算绩效编制实现全覆盖,包括当年拨款的全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并将实施绩效管理,金额累计21088.92万元。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编制要求,我校2021年预算绩效编制实现全覆盖,按照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并实施绩效管理。重点项目如重点实验室建设,绩效目标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科和实验室建设,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突出学科优势,使办学质量得以大幅度提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智能。加快对课程和专业在数字化改造,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方式,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速信息化环境下科学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融合。推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机制,完善教育科技创新体系。绩效指标主要采用培育双创人才次数9000人以上,开展双创实训项目数100次以上,发表相关论文20篇以上,柔性引进人才2人以上等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等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我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我部门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干部管理处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我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表